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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_自行申請10/31

發布日期 2024-10-07 15:54:00

一、獎助名額
  (一)113年提供獎學金名額1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二、授予獎學金評審基準如下:
  (一)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二)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三)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生活輔導組6號窗口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