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_(校內申請)3/21截止
發布日期 2024-02-29 16:30:00
申請資格:
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家境清寒且未受公費待遇學生。
成績限制:
高中(職)學科成績以及體育成績均在80分以上,無不及格者,大專院校生學科成績、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獎助名額如下:
1.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200名,每名新臺幣1000元。
2.大專組(含專科四至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
注意事項:
1.本獎助學金須由學校審核後統一寄發,請符合資格同學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2.申請表及申請辦法如附件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