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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_(校內申請)3/21截止

發布日期 2024-02-29 16:28:00

申請資格:
  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及新竹市市立國明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受公費待遇及其他政府獎助學金者。

成績限制:
  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科成績以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者。

獎助名額如下:
  1.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50名(47名日校、3名補校),
     每名新臺幣1500元。
  2.大專組(含專科四至五年級):15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

注意事項:
  1.本獎助學金須由學校審核後統一寄發,請符合資格同學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2.申請表及申請辦法如附件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