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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勵辦法_校內申請(3/21截止)

發布日期 2024-02-29 16:24:00

申請資格:
1.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2.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3.低收入戶或是中低收入戶。
4.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
   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不得申請。
5.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不得申請。

學業限制:
1.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學期內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

獎助名額與金額:
1.研究所:每學期40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
2.大專院校(包括五專四至五年級與二專):
  每學期3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
3.高中職(包括五專一至三年級):
  每學期2902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

注意事項:
1.本獎學金由學校統一申辦,請符合資格者於時間內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2.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獎學金發給方法及相關書表可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下載
http://www.k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