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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_自行申請3/31

發布日期 2024-02-23 15:54:00

一、申請期限:每年三月、九月各一個月內為申請期限。
二、就讀外縣市學生,設籍台北市學生亦可申請獎助金。
三、身心障礙青年:
  1.身心障礙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
  2.獎助金額:每名每學期15000元。

三、特准生部份
   1.一般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
     性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家境特殊者需提出具體說明及
     證明文件。
   2.獎助金額:每名每學期15000元。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6號窗口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