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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處境助學金(原:弱勢助學金)】115學年度受理收件時間自9/7~10/2截止

發布日期 2026-09-01 19:08:00

申請前務必詳閱不利處境助學金(原:弱勢助學金)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如下:
學士班(四技/二技):年所得90萬以下+利息2萬以下+不動產650萬以下
 
【查調範圍:學生本人(未婚)+父母 或 監護人 或 學生本人(已婚)+配偶】
 
補助金額:(上學期申請、扣繳於下學期)
補助級距
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
20,000
家庭年所得70~90萬
15,000
 
不得申請者:(詳細資訊請參閱申請說明)
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延修生、……。
 
詳細申請方式請務必詳閱「生活輔導組 >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專區 > 各類學雜費減免 > 不利處境助學金(原:弱勢助學金)」相關資訊。(網址連結)
 
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7日~115年10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系統開放日期:115年9月1日
 
【注意事項】
1. 不可同時申請政府其他同性質助學措施,請自行擇優辦理,但仍可辦理就學貸款。
2. 審核結果約11月中下旬寄發電子郵件至學號信箱,敬請務必記得至校務資訊系統收信,以免損及個人權益。
3. 如有問題請洽詢(日間部)生活輔導組方春惠老師(#2213)、(進修推廣部)進修業務組楊蘭婷老師(#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