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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應材新住民子女獎學金_自行申請(9/10)

發布日期 2024-07-22 20:38:00

一、申請資格:
  (一)以實際居住或設籍於北高雄區域:路竹區、永安區、茄萣區、阿蓮
      區、田寮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燕巢區等北高雄11
      個地區,在學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碩、博生,成績優異、特殊才能
      之新住民子女。
  (二)經濟清寒、特殊境遇等新住民家庭之就學,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戶籍
      騰本影本或老師書面推薦書等之有效證明文件。

二、獎學金名額:
  (一)高中(職)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能獎學金各3名,共6名,每人6000元。
  (二)大專院校(含)以上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能獎學金各6名,共12名,每人8000元。
  (三)各組別內之獎學金名額可相互流用。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6號窗口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