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應材新住民子女獎學金_自行申請(9/10)
發布日期 2024-07-22 20:38:00
一、申請資格:
(一)以實際居住或設籍於北高雄區域:路竹區、永安區、茄萣區、阿蓮
區、田寮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燕巢區等北高雄11
個地區,在學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碩、博生,成績優異、特殊才能
之新住民子女。
(二)經濟清寒、特殊境遇等新住民家庭之就學,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戶籍
騰本影本或老師書面推薦書等之有效證明文件。
二、獎學金名額:
(一)高中(職)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能獎學金各3名,共6名,每人6000元。
(二)大專院校(含)以上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能獎學金各6名,共12名,每人8000元。
(三)各組別內之獎學金名額可相互流用。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6號窗口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