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輔導弱勢家庭青少年就業
發布日期 2024-04-15 19:48:00
對象
設籍高雄市之年滿16歲以上,25歲以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具在學學生身分。
2.經本局評估需扶助之對象。
應備文件
1.青少年服務員登記表1張。
2.2吋照片1張。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在學證明。
5.各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等)。
處理流程
1.各申請者備齊上述文件後,向社工科登記,列入候用名單。
2.如有人員出缺,則由用人單位自候用名單擇符合需求者通知面試;錄取者以公文或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地點。
聯絡資訊
1. 聯絡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2. 聯絡電話:(07)336-8333#3929
詳情請見高雄市社會局網頁: 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2&m_id=2&s_id=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