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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獎學金_自行申請

發布日期 2024-02-23 16:21:00

一、申請規定如下:    
  (一)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
  (二)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
  (三)金門縣國民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四)金門縣烏坵鄉設籍10年以上者。
  (五)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
二、獎學金額如下:
  (一)公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4,000元整。
  (二)私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4,000元整。
  (三)國外大學(經教育部認可學校),每學期錄取5名,每名4,000元整。
  (四)金門公立高中及金門高級農工,每學期錄取30名,每名2,000元整。
  (五)國內其他私立高中職校(五專1-3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20名,每名2,000元整。
  (六)考取國內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0,000元,博士班每名20,000元。
  (七)凡獲取博士學位(一次獎勵,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獎勵金20,000元。
三、成績限制如下:
  (一)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
  (二)國外大學在學學生,當學期至少修滿10個學分,所修科目成績必須有半
        數以上屬A者始可申請。
  (三)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
       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四)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暨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均不
       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

*相關申請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