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字級大小

111-2【學雜費減免】申請補件最遲於112年2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受理

發布日期 2023-01-30 15:17:00

111-2【學雜費減免】補件注意事項,非常重要,請詳加閱讀。

 

請將下列文件最遲於 112年2月20日親自送到進修部學務組(寒假上班時間:15:00-21:00)或是採用【限時掛號】寄到
 

文藻進修部學務組收 ( 郵戳為憑,逾期失去申請資格,請繳納全額學雜費 ),信封上註明學雜費
 

減免,學務組在收到掛號信,改好減免金額後之新繳費單,會再另行通知,屆時,學生再
 

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進行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1. 學雜費優待減免申請表(見公告下方附件)。

 

2. 低收、中低收證明、社會局開立之效期內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父母或學生之身障
    手冊正反面影本、原住民生減免只要繳交戶籍謄本 (父+母+學生3人,若在不同戶籍則
    需各請一份)。

 

3. 戶籍謄本(父+母+學生3人詳細記事,若在不同戶籍則需各請一份)。

 

4. 註冊繳費單(藍色學生會費繳費單200元請自行到便利商店繳交)。

 

 

 

進修部學務組祝大家   新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