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雜費減免】113-1進修部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開放補申請至9/9)
發布日期 2024-08-23 10:47:00
進修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具減免資格的同學們,請
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
非常重要所以說三遍!未主動申請者視為放棄113-1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
一、受理時間:6月3日(一)至6月21日(五)止 (開放補申請至9/9)
二、注意事項:
【1】請先辦完教育部減免再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2】「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與「行政院學雜費減免(進修部減免學分費50%)」只能擇優申請。
【3】拉近方案之「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會直接顯示在註冊繳費單上,無需申請。
三、申請資格及應繳文件:
優待身分別 |
應繳證明文件 |
注意事項 |
軍公教遺族子女 (給恤期內/期滿)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撫恤令影本(須有減免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
1. 初次申請請於開學第一週親洽進修部學務組 2. 如父或母親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請另檢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證明。 3. 榮民傷殘撫恤須向退輔會申請。 4. 延修生不得申請。 |
現役軍人子女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軍人身分證、軍眷補給證(繳交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
1. 退伍軍人子女向地區後備司令部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2. 延修生不得申請。 |
原住民學生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
延修生不得申請 |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學生或家長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4.請自行檢核家庭112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20萬元 |
1. 家庭年所得列計人口為: Ø 學生未婚:學生+父母共3人所得合計(父母離婚仍需列計雙方所得) Ø 學生已婚:學生+配偶共2人所得合計 Ø 學生離婚或學生配偶死亡: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 2. 延修生不得申請身障子女減免。 |
低收入戶學生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低收入戶證明書(須有減免學生姓名) 3.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表(下載) |
1. 如113年度證明尚在申請中,請先繳交申請書,並於2/26(一)開學前補繳證明。 2. 村、里、鄰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無效。 3. 延修生不得申請。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須有減免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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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
1. 公文內需有學生姓名 2. 持「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無法申請 |
四、 申請步驟如下:
步驟一:登錄資訊服務入口網(https://sso.wzu.edu.tw/Portal/login.htm)→校務資訊系統(學生)→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步驟二:列印申請表並簽名,備妥證明文件。
步驟三:親自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 鍾佩涵老師處,或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辦理。
備註:限時掛號郵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進修部學務組鍾佩涵老師 收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低收、中低收的同學們請一定要持有113年度的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的同學請持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公文。
二、 具低收入戶身分且符合以下條件,可額外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一) 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二) 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 同時具有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者,【低收入戶獎助金】與【原住民學生獎助金】僅能擇一申請。
(四) 低收入戶獎助金申請表單下載網址:http://c007.wzu.edu.tw/category/147955
三、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先辦妥減免手續後,再就差額部分,辦理貸款事宜。
四、 如不再符合上述資格者,請先告知進修部學務組承辦人鍾佩涵老師
(聯絡電話07-3426031轉分機3122),以便修正繳費金額,並註銷原申請減免身分。
五、 同時符合多重減免身分資格,請自行擇優申請。
進修部學務組 敬啟
11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