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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雜費減免】113-1進修部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6/3-6/21)

發布日期 2024-05-30 15:47:00

進修部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具減免資格的同學們,請

   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

   非常重要所以說三遍!未主動申請者視為放棄113-1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

一、受理時間:63日(一)至621日(五)止

二、注意事項:

1】請先辦完教育部減免再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2】「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與「行政院學雜費減免(進修部減免學分費50%)」只能擇優申請

3】拉近方案之「行政院學雜費減免」會直接顯示在註冊繳費單上,無需申請。

三、申請資格及應繳文件:

 

優待身分別

應繳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軍公教遺族子女

(給恤期內/期滿)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撫恤令影本(須有減免學生姓名)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1. 初次申請請於開學第一週親洽進修部學務組

2. 如父或母親為現職軍公教人員,請另檢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證明。

3. 榮民傷殘撫恤須向退輔會申請。

4. 延修生不得申請。

現役軍人子女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軍人身分證、軍眷補給證(繳交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1. 退伍軍人子女向地區後備司令部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2. 延修生不得申請。

原住民學生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延修生不得申請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學生或家長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4.自行檢核家庭112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20萬元

1. 家庭年所得列計人口為:

Ø 學生未婚:學生+父母共3人所得合計(父母離婚仍需列計雙方所得)

Ø 學生已婚:學生+配偶共2人所得合計

Ø 學生離婚或學生配偶死亡: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

2. 延修生不得申請身障子女減免。

低收入戶學生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低收入戶證明書(須有減免學生姓名)

3.學產低收入戶助學金申請表(下載

1. 113年度證明尚在申請中,請先繳交申請書,並於2/26()開學前補繳證明。

2. 村、里、鄰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無效。

3. 延修生不得申請。

中低收入戶學生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中低收入戶證明書(須有減免學生姓名)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文藻學雜費減免申請書(線上登錄列印)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

3.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1. 公文內需有學生姓名

2. 持「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無法申請

四、      申請步驟如下:

步驟一:登錄資訊服務入口網(https://sso.wzu.edu.tw/Portal/login.htm)→校務資訊系統(學生)→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步驟二:列印申請表並簽名,備妥證明文件。

步驟三:親自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 鍾佩涵老師處,或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辦理

備註:限時掛號郵寄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進修部學務組鍾佩涵老師 收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低收、中低收的同學們請一定要持有113年度的低收、中低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的同學請持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補助」證明公文。

二、 具低收入戶身分且符合以下條件,可額外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一)   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二)   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   同時具有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身分者,【低收入戶獎助金】與【原住民學生獎助金】僅能擇一申請。

(四)   低收入戶獎助金申請表單下載網址:http://c007.wzu.edu.tw/category/147955

三、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先辦妥減免手續後,再就差額部分,辦理貸款事宜

四、 如不再符合上述資格者,請先告知進修部學務組承辦人鍾佩涵老師

(聯絡電話07-3426031轉分機3122),以便修正繳費金額,並註銷原申請減免身分。

五、 同時符合多重減免身分資格,請自行擇優申請               

進修部學務組 敬啟

11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