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紓困資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 2021-06-30 17:00:00
Î 請詳閱下列提醒事項後,再依相關資訊提出申請。
® 本案依據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00077531號公文辦理。
® 申請依據:文藻外語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衝擊補助申請須知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屆畢業生請盡速於7/31前提出】
® 申請資格:須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具有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休學生、五專前三年、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註1)之經濟清寒家庭者註2,並且在110年5月至110年7月期間,須至少符合A類或B類(如下表)條件之一者。
® 申請方式:限時掛號郵寄至文藻外語大學進修部學務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疫情紓困金」。(學校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 備 註:申請內容或所附證明文件如有造假、虛偽不實或重複補助等,將駁回申請案或停止補貼,並繳回補助經費,同時依本校規定懲處,並訴諸相關法律責任。
v 109學年度第2學期已領取校外租金補貼及低收未住學校宿舍者,不得申請「校外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其餘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前往此處 F 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申請說明
v 申請案採隨到隨審,為避免影響並延遲審核時間,如欲查詢收件狀況或審查進度,請多利用線上查詢,避免電話查詢。F 疫情紓困申請進度查詢
繳交文件及參考資料: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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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檢附文件 |
【A類】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確診住院、身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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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
因疫情導致非自願性之失業、減班休息、減薪、停業等,致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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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
情
紓
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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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 疫情紓困金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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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 證明文件 |
■ 衛福部所立案醫療院所開立之合法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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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證明文件擇一)
■ 雇主開立之減班休息、減薪或資遣證明(可參閱最下方範例文件)
■ 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 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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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資料 |
■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之三個月內的現戶全戶詳細記事版本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符合申請條件者僅為學生本人,免附本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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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資料 |
■ 匯款銀行或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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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證明 |
※109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學雜費減免通過、109學年度獲得弱勢助學金補助或教育部學產急難慰問金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 導師證明表 (與導師晤談後,可請導師將證明表e-mail至進修部學務組:99665@mail.wz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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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110年7月12日來文,自即日起,申請者免附本項證明文件;原缺本項證明文件者,不須再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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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
住宿
租金
紓困
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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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符合上述 A類 或 B類 條件才可申請本項目!》
109學年度第2學期已領取校外租金補貼及低收未住學校宿舍者,不得再申請本項補貼!
■ 校外住宿租賃契約影本
■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主要用途非「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或「宿舍」時,須再檢附「房屋稅單」或「建物量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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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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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僅供參考)
【樣本】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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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任何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分機2212、2213、2215~2217),進修部同學請洽進修部(分機3122),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