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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重要說明

發布日期 2019-01-28 20:47:00

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重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總額為新台幣120萬元以下(114萬不須付利息;114-120萬自付利息一半)
  2.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20萬,且學生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含學生)以上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且具正式學籍者(所得查調以106年度所得為主)。

以上有任何疑問或困難者可申請學雜費緩繳,請親洽總務組承辦老師協助。

 

二、高雄銀行受理時間:自108.01.15~108.02.28

 

三、至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網站查閱就學貸款須知、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https//ssl.bok.com.tw/html/loan.asp

 

四、學校繳費單將於1081月30-31日寄發,如未收到亦可至校務資訊網自行補印。

 

五、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可加貸生活費若需貸生活費同學務必持低收或中低收證明影本至總務組申請增貸生活費證明單,銀行才會受理加貸生活費項目。

 

六、完成銀行貸款後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報就學貸款基本資料

資訊服務入口網登入校務資訊校務資訊系統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就學貸款申請作業資料登錄存檔列印。連同銀行【就貸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於開學後225-27日前交回總務組,交者視同未完成手續

 

七、就學貸款相關法規及資訊詳見進修部網頁-助學措施-就學貸款或連結網址:http://c007.wzu.edu.tw/category/145783

 

 註:

  1. 延修生請確認選課後向進修部教務組申請產生繳費單,待會計室產生後,持單至銀行辦理貸款,貸款後將銀行撥款通知書送交總務組。

 

進修部總務組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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