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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13 100學年度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2011-09-13 00:00:00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



1.承保機構: 
  100學年度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承辦。


2.保險生效日期: 
  100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


3.保險給付項目:
  (1)身故(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2)特定意外身故(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3)殘廢(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4)醫療(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5)海外急難救助(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4.保險理賠申請:
  (1)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有效時間,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
事故,以致身故、殘廢或需要治療者,得以依保險契約之約定,檢具申領所屬文件,提請理賠。
  (2)理賠申請事項(詳情)請電洽




 


 


一、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權益



  1.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學生團體保險規定

  2. 說明:



(1)在學生、延修生及休學生如果仍具有學籍,並繳納平安保險費者,即可繼續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2)休學生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每學期最晚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至進修部總務組繳納平安保險費,俾便本校辦理投保事宜,逾期視同放棄投保,本校不再另行通知;若不辦理或不繳交切結書者視同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


 (3)己繳交平安保險者,開學一個月後將不再辦理棄保及退還保險費,保險契約繼續有效。


 (4)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者,於保險有效期間(每學年以八月一日開始,至隔年七月三十一止),如發生疾病或意外事故,符合保險條款理賠範圍者,應即告知本校。


 (5)保險金申請權利,自請求之日起(事故發生當日),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


(6)若選擇自願放棄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者,須由家長簽署切結書,但己成年及未成年己結婚之學生,由本人簽署切結書。


 (7)選擇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之學生,於未投保期間發生事故時,所有保險相關事宜應自行負責。



**休學生請注意!匯款繳交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者,請務必於加保截止日”前二週”完成滙款,並注意有無收到本校收據,若匯款二週後仍未收到本校寄出的收據,請儘快與進修部學生事務組聯絡,分機3123,事關個人權益,請務必以本校收據為憑


 


 


 二、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



(1)100年學生團體保險規格,連結網址http://c004.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SA30040057


http://c004.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SA30News165&Rcg=6


(2)理賠申請書下載網址/ezcatfiles/c004/img/img/173/208770074.pdf,或至進修部辦公室9號櫃索取。


註:進修部學生申請理賠案件請繳交至進修部學生事務組


 


衛生保健室關心您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
1.承保機構:   100學年度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公司承辦。
2.保險生效日期:   100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
3.保險給付項目:   (1)身故(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2)特定意外身故(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3)殘廢(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4)醫療(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5)海外急難救助( 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 )
4.保險理賠申請:   (1)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有效時間,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殘廢或需要治療者,得以依保險契約之約定,檢具申領所屬文件,提請理賠。   (2)理賠申請事項(詳情)請電洽(日)衛生保健室07-3426031轉分機2242;(夜)進修部學生事務組,轉分機3123。


 
 
一、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權益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學生團體保險規定
說明:


(1)在學生、延修生及休學生如果仍具有學籍,並繳納平安保險費者,即可繼續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2)休學生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每學期最晚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至進修部總務組繳納平安保險費,俾便本校辦理投保事宜,逾期視同放棄投保,本校不再另行通知;若不辦理或不繳交切結書者視同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
 (3)己繳交平安保險者,開學一個月後將不再辦理棄保及退還保險費,保險契約繼續有效。
 (4)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者,於保險有效期間(每學年以八月一日開始,至隔年七月三十一止),如發生疾病或意外事故,符合保險條款理賠範圍者,應即告知本校。
 (5)保險金申請權利,自請求之日起(事故發生當日),經過2年不行使而消滅。
(6)若選擇自願放棄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者,須由家長簽署切結書,但己成年及未成年己結婚之學生,由本人簽署切結書。
 (7)選擇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之學生,於未投保期間發生事故時,所有保險相關事宜應自行負責。

**休學生請注意!匯款繳交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者,請務必於加保截止日”前二週”完成滙款,並注意有無收到本校收據,若匯款二週後仍未收到本校寄出的收據,請儘快與進修部學生事務組聯絡,分機3123,事關個人權益,請務必以本校收據為憑。
 
 
 二、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

(1)100年學生團體保險規格,連結網址http://c004.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SA30040057
http://c004.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SA30News165&Rcg=6
(2)理賠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c004.wtuc.edu.tw/ezcatfiles/c004/img/img/173/208770074.pdf,或至進修部辦公室9號櫃索取。
註:進修部學生申請理賠案件請繳交至進修部學生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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