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自99.9.13起至10.14止,逾期恕無法受理。
發布日期 2010-10-13 00:00:00
99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自99.9.13起至10.14止,請尚未申請及繳件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
進修部學生請備齊資料,將列印出來的弱勢學生助學金切結暨申請書與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裝訂好後繳交至進修部學生事務組。 *註:即使不同戶籍仍需繳交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本人,已婚再加計其配偶之戶籍謄本正本,且記事不可省略。
弱勢學生助學金相關公告,請連結進修部網站右上角「弱勢助學」之網頁,網址http://c007.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3123&PreView=1
進修部學生事務組99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自99.9.13起至10.14止,請尚未申請及繳件的同學盡快辦理,逾期恕無法受理。
進修部學生請備齊資料,將列印出來的弱勢學生助學金切結暨申請書與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裝訂好後繳交至進修部學生事務組。 *註:即使不同戶籍仍需繳交父、母(或監護人)及學生本人,已婚再加計其配偶之戶籍謄本正本,且記事不可省略。
弱勢學生助學金相關公告,請連結進修部網站右上角「弱勢助學」之網頁,網址http://c007.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3123&PreVie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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