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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2/23『9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相關辦法

發布日期 2009-02-23 00:00:00

 

 
『9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相關辦法

說明:

 



一、     進修部學生如預申請平安保險理賠時,可至進修部學務組3號櫃拿取「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或至網頁下載『學生保險理賠申請書』使用,並且將相關資料交至進修部學務組申請。

 



二、     學生團體保險非強制性,選擇不參加本保險之學生,教育部不予補助,並須由家長簽署切結書。但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結婚之學生,由本人簽署切結書。

 



三、     延修生及休學生如果仍具有學籍,最晚於該學期開學一個月內繳交平安保險費者,即可繼續參加學生平安保險。若休學期間不想再續保平安保險,須填寫拒保切結書(可至http://home.educities.edu.tw/yani66/index50.pdf 下載),但若逾期未繳交平安保險費者,亦視同放棄投保,不再另行通知。

 



四、     相關問題可至進修部學務組,或來電分機3123

老師涻詢

 






 


 



 

 

註: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及「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請至http://c004.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SA3004005



 
 
『97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相關辦法
說明:
 

一、     進修部學生如預申請平安保險理賠時,可至進修部學務組3號櫃拿取「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或至網頁下載『學生保險理賠申請書』使用,並且將相關資料交至進修部學務組申請。
 

二、     學生團體保險非強制性,選擇不參加本保險之學生,教育部不予補助,並須由家長簽署切結書。但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結婚之學生,由本人簽署切結書。
 

三、     延修生及休學生如果仍具有學籍,最晚於該學期開學一個月內繳交平安保險費者,即可繼續參加學生平安保險。若休學期間不想再續保平安保險,須填寫拒保切結書(可至http://home.educities.edu.tw/yani66/index50.pdf 下載),但若逾期未繳交平安保險費者,亦視同放棄投保,不再另行通知。
 

四、     相關問題可至進修部學務組,或來電分機3123找

老師涻詢
 




 
 

 
 
註: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及「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請至http://c004.wtu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SA300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