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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9/05 97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月14日止,請把握時間。

發布日期 2008-09-05 00:00:00

(一)助學金


1.助學金補助標準、補助金額及行政支援時數















































家庭年所得級別 家庭年所得範圍 補助總金額 政府補助金額 行政支援時數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



21,000



35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13,000 



27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12,000



22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7,000



17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12,000



12



 註:行政支援時數不可折抵校內服務學習、生活學習及工讀之時數。


 


2.申請方式


(1)於10月14日前,由學生自行至資訊服務入口網申請,並於登錄完成後3日內檢附戶籍謄本(應含家庭經濟條件列計人口)向生活輔導組申請。


(2)於10月25日前,由生活輔導組檢核申請資料,並登錄至教育部經濟狀況查核平台。


(3)於11月20日後,由生活輔導組通知學生查核結果教育部平台登錄資料。學生如對查核結果有疑義,應於12月1日前檢附佐證資料向生活輔導組修正。


(4)於第二學期開學前,由學校依查核結果在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註記補助金額,並向教育部申請預撥補助經費。


(5)於3月底前由學校列印清冊向教育部核銷補助經費。

(一)助學金
1.助學金補助標準、補助金額及行政支援時數



家庭年所得級別
家庭年所得範圍
補助總金額
政府補助金額
行政支援時數


第一級
30萬以下

35,000


21,000


35



第二級
超過30萬~40萬以下

27,000


13,000 


27



第三級
超過40萬~50萬以下

22,000


12,000


22



第四級
超過50萬~60萬以下

17,000


7,000


17



第五級
超過60萬~70萬以下

12,000


12,000


12




 註:行政支援時數不可折抵校內服務學習、生活學習及工讀之時數。
 
2.申請方式
(1)於10月14日前,由學生自行至資訊服務入口網申請,並於登錄完成後3日內檢附戶籍謄本(應含家庭經濟條件列計人口)向生活輔導組申請。
(2)於10月25日前,由生活輔導組檢核申請資料,並登錄至教育部經濟狀況查核平台。
(3)於11月20日後,由生活輔導組通知學生查核結果教育部平台登錄資料。學生如對查核結果有疑義,應於12月1日前檢附佐證資料向生活輔導組修正。
(4)於第二學期開學前,由學校依查核結果在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註記補助金額,並向教育部申請預撥補助經費。
(5)於3月底前由學校列印清冊向教育部核銷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