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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

受理時間   112 年 12 月 20 日  至  113 年 01 月 12 日

最後補件時間   113 年 02 月 26 日

【註】

1.請先辦完學雜費減免再持減免金額後之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不用理會原繳費單上之繳費期限。

2.行政院學雜費減免(定額補助)、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只能擇一申請,若要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請先跟生輔組陳鈺松老師聯繫(分機2212),將繳費單改回全額學雜費金額後繳費,再持繳費證明到家長任職單位人事室申請補助

【線上申請方式】

進入校務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帳號、密碼」→選擇「申請」→「學務申請作業」→「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確定存檔→送出審核→列印簽名→限時掛號郵寄《807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文藻外語大學生活輔導組 陳鈺松老師 收》

 

注意事項

「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教育補助證明書」無法申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減免。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減免。

身障類減免申請時,請自行確認111年度家庭所得(++學生3人所得合計),若超過220萬元則無法申請父母親就算是離婚,不管學生監護權歸誰,還是要將父母雙方所得列入計算。

 低收、中低收學生海外實習或交換超過183天,申請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請點連結)

▼參考資料連結:(計畫內容)

 

表單下載

【重要】減免申請表暨切結書 

身障類學雜費減免主張家庭特殊因素切結書

NEW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僅限低收入戶學生申請)

 

法規

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

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