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_自行申請9/30
發布日期 2024-08-01 20:32:00
一、培育對象為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二、成績限制: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10%以內,操行成績甲等或是
80分以上學生
(二)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三、培育金額如下:
(一)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200,000元。
(二)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400,000元。
注意事項:
1.寄件前請至進修部學務組登記,以利獎助學金請領。
2.相關辦法及獎助金額請參閱附件。